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文章内容

广西出台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2016-02-08

广西出台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2017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试行

近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及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要求,广西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办法(试行)》)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试行,具有以下5个特点:

一、意义重大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广西在2012年开始实施高中新课程改革,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今年随着国家教育改革的深化,要求构建完善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广西重新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因此,《实施办法(试行)》的出台具有重大意义。首先,这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个性特长的重要举措。其次,将有助于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激发潜能,主动发展,走出教室、走向社会,在社团活动中培养兴趣,在社会实践中经受锻炼,全面提升各方面综合素质,促进高中学校人才培养方法的完善。最后,将有助于扭转单纯用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做法,使人才选拔标准更加全面,方式更加科学,人才选拔从只看“分数”到关注“培养人”,实现知行合一,促进高校人才选拔模式的转变。

二、综合素质评价“五项内容”重点记录学生外显的活动与行为

《实施办法(试行)》重新规定了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主要评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明确每个方面的考察重点,体现学生全面发展,突出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的导向。

在思想品德方面,重点考察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

在学业水平方面,重点考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特别是具有发展优势学科学习潜力的情况。

在身心健康方面,重点考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等。

在艺术素养方面,重点考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

在社会实践方面,重点考察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如与技术课程等有关的实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参观学习与社会调查等。

各级各类普通高中在具体内容的操作上各校可结合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根据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增设反映学校办学特色的评价内容。

《实施办法(试行)》强调综合素质评价记录的重点是学生外显的活动与行为。如思想品德方面,不仅要考察学生参加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活动的具体名称、参加的次数、佐证材料,还要考察学生参与活动的典型过程材料等,都是通过学生在有关活动中的具体表现来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此外,综合素质评价还通过量化的方式进行比较,使评价内容具有一定的区分度,突出典型性,如每学期学科成绩可以转化为百分位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的各项记录,如身高、体重、视力等。学校教师及教育管理部门可以通过评价结果,分析学生的整体发展状况,为其成长做出指导和决策。

三、建立全区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

自治区教育厅将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全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系统于2017年春季上线并在部分市(县)、学校试运行,2017年秋季全面运行。管理系统分成长记录和档案管理两个子系统,定期开放接收、汇总各级各类写实记录和客观数据,支持普通高中学校开展校内评价、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接高校招生录取信息系统。

开发建立全区统一的广西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方便教育主管部门管理,引导高中办学。通过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数据库,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形成趋势判断,了解学生各方面素养的整体情况、学校素质教育特点和社会实践情况等,从而对学校办学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二是方便高校招生使用。使用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招生高校,可以将自己的招生系统与信息管理系统对接,方便地检索、分析报考本校学生的综合素质情况。三是保证评价数据的客观真实。这一信息管理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对接,提供数据录入、审核等系列标准、规范、统一,确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数据真实可靠。

四、写实记录学生表现,切实加强诚信管理

写实记录着重记录学生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的客观表现。广西通过建立标准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客观数据导入、如实记录行为结果、相关材料公示、建立健全信誉等级评定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等,保障评价材料真实可信。

一是客观录入数据。凡能够科学量化的数据,如学生个人学籍信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等可以直接导入全区统一的信息系统,确保所采集的数据真实客观。

二是采用写实记录。将部分原本难以考察的主观性指标,转化为参与相关活动情况记录及其成果。分学期按照统一的规范组织师生对活动材料进行整理以确保记录过程真实,遴选出体现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的写实材料。

三是及时公示材料。普通高中学校制定统一的公示要求,在每学期末,将录入档案管理系统的内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分年级或班级在专用公示栏、学生所在班或年级教室、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及时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是建立诚信制度。实行普通高中学校、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自治区教育厅三级管理,并完善信息确认、公示投诉、信誉等级评定等制度,确保信息真实性。《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建立和完善诚信保障制度,切实加强诚信管理。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分别对学生开展诚信教育,塑造学生讲诚实、守信用的人格,引导学生以事实为依据记录成长档案,客观公正地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活动,对学生的失信行为进行“违信记录”。学校校长、教师要公开承诺客观公正的组织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专项检查,对学校和教师的失信行为记入“违信记录”,并追究“违信”学校校长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新出台的《实施办法(试行)》与原有的综合素质评价相比较,具体有以下6点变化:

变化1:评价内容更加全面。

《实施办法(试行)》增添了“艺术素养”和“心理健康”方面的评价内容,使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更加全面。人的健康和谐发展,离不开强健的体魄,也离不开心理健康,需要艺术的熏陶与滋养。在“艺术素养”的评价中,不仅涉及到平时比较熟悉的音乐、舞蹈、美术、书法等项目,还出现戏剧、戏曲、影视这类更具民族特色、综合艺术性质的项目。这对于加强青少年的艺术品味,提升艺术素养的自觉意识,使艺术爱好和技能伴随学生终生。心理健康评价主要突出学生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等。

变化2:评价方法更为科学。

《实施办法(试行)》采用写实记录,建立了基于事实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使综合素质评价的方法更为科学。新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基于学生高中的全过程的实时记录,重视基于事实进行评价,满足了客观性的需要;基于中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和个性培养的各个方面,满足完整性的需求。由于新的综合素质评价采用写实记录,简单易用,改变了原来对评价内容进行繁杂的等级性评定的做法,减轻了学校和教师的负担。

变化3:主观性指标可比较和分析。

根据《实施办法(试行)》,自治区教育厅将开发全区统一的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分学期按照统一的规范,组织师生进行写实记录,以确保记录过程真实。部分原本难以考察的主观性指标,转化为内容和格式统一的活动情况记录来体现,确保评价内容可比较、可分析。如在社会实践方面,要求记录学生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社会调查)代表作,不仅要说明参与研究性学习(社会调查)的具体内容、方法和过程,还要说明在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等。这样,在社会实践方面,主观评价学生在活动中的行为表现是可以比较和分析的。

变化4:评价程序更加规范和严谨。

在《实施办法(试行)》的“评价程序”条目里,规定了“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录入系统、形成档案”五个操作环节,每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及具体要求都非常清楚和明确。在“评价程序”的设定上,能够明显感受到了程序的规范性、严谨性和递进性,具有更强的操作性。

变化5:综合素质评价兼顾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

改进后的综合素质评价兼顾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并要求中学坚持常态化实施,中学需要指导学生真实、客观、及时地记录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突出表现。学生没有参加或事迹不突出的活动,记录可以空缺,而学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都记入了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这就有效避免了千人一面,不再追求面面俱到,做到了重点突出,能够准确揭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变化6: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

自治区教育厅将以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全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对接高校招生录取信息系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开放接收、汇总各级各类写实记录和客观数据,支持普通高中学校开展校内评价,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是高校招生录取有效的参考依据,而且档案基本格式在全区统一,高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使用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时更加方便。

(选自教育厅网站)